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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梅路(清逸路-菁华路)、翔天路(光华路-凌云路)道路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18 阅读数:73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梅路(清逸路-菁华路)、翔天路(光华路-凌云路)道路提升工程已由宁波国家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关于新梅路(清逸路-菁华路)、翔天路(光华路-凌云路)道路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兼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甬高新经〔202242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国家高新区自然资源整治中心(宁波国家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招标人为宁波国家高新区自然资源整治中心(宁波国家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高新区财政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点:新梅路(清逸路-菁华路)道路北起清逸路、南至菁华路,翔天路(光华路-凌云路)道路北起光华路、南至凌云路

模:该项目新梅路(清逸路-菁华路)道路改造长度约 548 米,翔天路(光华路-凌云路)道路改造长度约360 米。项目改造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及绿化的提升改造,路面病害修复、雨污水管线修复,其他道路附属设施修复等

项目总投资 25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约2100万元

招标控制价(或最高投标限价):设计报价最高限价为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的设计收费基准价的基础上浮动-3%(含本数)

限:总周期3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含扩大初步、概算)设计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15日历天

围: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含扩大初步、概算)设计、施工图设计

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分: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按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登录高新区小型工程电子交易系统http://gxq.ztbyun.com/index.html网上投标系统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所有投标文件均采用电子格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 高新区小型工程电子交易系统 http://gxq.ztbyun.com/index.html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高新区分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宁波国家高新区自然资源整治中心(宁波国家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

地  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创新孵化大楼北楼7

人:蒋工

电  话:0574-87913792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资信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

人:冯钧翔、陈傲坤、刘霞、王玲

电  话:0574-87977488

传  真:0574-87355652-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