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竞价人
宁波高新区智造港停车场项目(施工)竞价更正公告内容如下:
1、原竞价公告第3.3.1条:
“系统录入要求: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现该条内容更正为:
“系统录入要求:须按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2、原竞价公告第6.2条:
“竞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 9时30分。”
现该条内容更正为:
“竞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 14时00分。”
3、原竞价公告文件“竞价书重要格式”中缺少“授权委托书”,现将“授权委托书”格式提供给各竞价人,格式详见更正公告附件。
竞价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高新区分网),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发包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竞价代理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