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竞价人
发包人现将竞价人提出的问题及公开竞价文件需要澄清、修改的内容,统一答复你们,请认真研究。本次澄清、修改若与公开竞价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文件为准。
一、公开竞价文件修改(共4项)
1、本工程竞价公告中的第2条
发包控制价:2318910元 修改为:发包控制价:2685517元。
2、本工程竞价公告中的第4.3条
有效报价范围:-5%(含)~-7%(含),2156587元(含本数)~2202964元(含本数),其中以项为单位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其他不可竞争费合计 0 元(含税),不参与下浮。
修改为:有效报价范围:-5%(含)~-7%(含),2497531元(含本数)~2551241元(含本数),其中以项为单位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其他不可竞争费合计 0 元(含税),不参与下浮。
3、本工程竞价公告中的第5.3.3条
1个报价偏离单位=(报价上限-报价下限)/10=4637.7元(计算结果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中间计算过程不予取舍)。
修改为:1个报价偏离单位=(报价上限-报价下限)/10=5371.0元(计算结果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中间计算过程不予取舍)。
4、现重新上传本工程预算编制报告,竞价人及时关注浏览宁波高新区小型工程电子交易平台,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二、公开竞价文件澄清(共0项)
无。
三、公开竞价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竞价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高新区小型工程电子交易平台,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发包人:宁波聚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竞价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