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初中部教室等零星维修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高新区外国语学校,招标人为宁波高新区外国语学校,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国家高新区腊梅路151号。
建设规模:建设面积 4400 平方米,对初中部教室进行改造;对初中部篮球场、排球场进行维修改造;对 4 号楼、5 号楼屋面进行维修改造;对学校膜结构停车棚进行建设。
项目总投资:1231000.00元。
招标控制价:1230472.00元
计划工期(或服务期限):30日历天。
招标范围:对初中部教室进行改造,把 4 号楼原 16 个 112.5 平方的大教室恢复成 24 间 75 平方的普通教室,改造的内容包括原教室部分隔墙拆除,教室墙体、采光、强弱电、照明、吊扇、多媒体设备等根据教室布局进行移位改造;对初中部篮球场、排球场进行维修改造,铲除原球场面层,对局部拱起的基层重新浇筑打磨,重新铺设 8 毫米 PU 面层;对 4 号楼、5 号楼屋面进行维修改造,铲除原混凝土保护层,铺设防水卷材;对学校膜结构停车棚进行建设,长 38 米,宽6 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的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3.4 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5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登录“高新区小型工程电子交易系统”(http://gxq.ztbyun.com/index.html)网上投标系统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所有投标文件均采用电子格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高新区小型工程电子交易系统”(http://gxq.ztbyun.com/index.html)。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 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高新区分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高新区外国语学校
地 址:宁波国家高新区腊梅路151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574-56181951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联 系 人:陈若水、张宇华、应波
电 话:0574- 87629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