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宁波新材料联合研究院一期项目餐厅改造工程已由宁波高新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约790万元,建设规模:宁波新材料联合研究院一期项目餐厅改造工程,改造装修面积约2876平方米,包含精装修、水电暖、智能化等装修内容,建设地点:东至耕渔南路、南至永茂东路,西、北至规划道路 。
2.2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范围内的精装修、水电暖、智能化等土建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本项目招标控制价:3989527元。
2.3施工总工期:12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有效期内;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3.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登录“高新区小型工程电子交易系统”(http://gxq.ztbyun.com/index.html)网上投标系统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高新) 上发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所有投标文件均采用电子格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 “高新区小型工程电子交易系统” (http://gxq.ztbyun.com/index.html)。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 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高新)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10楼
联 系 人:程工
招标代理机构: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 系 人: 陈佳、唐虹波
电 话: 0574-87298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