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包条件
本项目宁波国家高新区颐养院失智专区及残疾人之家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波国家高新区颐养院 ,发包人为 宁波国家高新区颐养院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竞价。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国家高新区颐养院内。
建设规模:本次项目就三号楼西侧一二楼失智专区和一号楼一楼残疾人之家进行部分改造,改造面积约1040平米(包含土建、安装、设施设备等费用)。
发包控制价:1249023元。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75日历天。
发包范围:宁波国家高新区颐养院失智专区及残疾人之家的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及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3.竞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竞价要求竞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已完成高新区规模以下建设项目市场主体登记(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下列条件: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有效期内。
3.3 其他要求
3.3.1 系统录入要求:须按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3.2竞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3.3 其他: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无在建项目。
4.报价须知
4.1 竞价书格式及内容:按附件提供的格式及内容提供(未提供格式的,自行编制)。
4.2 合同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4.3 合理报价范围:-5%(含)~-10%(含),即1190707元~1132393元(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其中以项为单位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其他不可竞争费合计82713.015元(含税),不参与下浮。
4.4 报价形式:报价以“元”为单位。
四舍五入保留到个位数。未按此规定进行报价的,将被视作有细微偏差,须按上述规定进行修正,第一位小数四舍五入。注:报价 = 经修正的报价,下同。
5.预中选人确定
5.1 评审委员会组建:发包人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对竞价书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
5.2评审程序及预中选人确定
5.2.1递交竞价书的竞价人>2家的,首先进行价格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选择前11家进行排序(不足11家的全部排序,得分相同的,价格低者排序在前,报价也相同的,抽签决定排序,先抽中者排序在前)。再对排序第一的竞价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即为预中选人,审查不合格的否决其竞价书,并对排序第二的竞价人进行资格审查,以此类推,直至产生预中选人。
5.2.2 递交竞价书的竞价人为2家的,对价格低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即为预中选人,审查不合格的否决其竞价书,并对另一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即为预中选人,审查不合格的否决其竞价书,同时,发包人将重新组织竞价或直接采购。
5.2.3递交竞价书的竞价人≤1家,发包人将重新组织竞价或直接采购。
5.3 价格评审
5.3.1报价高于合理报价范围上限的,竞价书将被否决;报价低于合理报价范围下限的,得基本分60分。
5.3.2 评审衡量值:进入评审衡量值组合的各投标评审价格的算术平均值×权重B+评审控制价 ×(1+浮动率A)×(1-权重B)。此公式计算结果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整数,中间计算过程不予取舍。
评审衡量值计算公式中的浮动率A、权重B在开启竞价文件后随机摇号抽取。
对应球号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浮动率A | -5.0% | -5.5% | -6.0% | -6.5% | -7.0% | -7.5% | -8.0% | -8.5% | -9.0% | -9.5% | -10% |
权重B | 30% | 32% | 34% | 36% | 38% | 40% | 42% | 44% | 46% | 48% | 50% |
5.3.3 报价得分计算:竞价人的评审价与评审衡量值进行比较,得分计算方式为评审价与评审衡量值一致的,得100分;每高于评审衡量值1个报价偏离单位的,扣2分;每低于评审衡量值1个报价偏离单位的,扣1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1个报价偏离单位=(报价上限-报价下限)/10=5831.4元)(计算结果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中间计算过程不予取舍)。
5.4 资格审查
5.4.1 竞价人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本公告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否决其竞价书。
5.4.2 竞价人竞价书内容和格式应当符合发包人提供的附件要求,不符要求的,否决其竞价书(格式或内容略有调整但评审委员会认为不影响评审或更有利于发包人的除外)。
5.5评审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6.竞价书的递交与开启
6.1 凡有意参与本次竞价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登录“高新区小型工程电子交易系统”(http://gxq.ztbyun.com/index.html)下载相关内容。
6.2 竞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06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本项目为网上竞价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竞价,所有竞价书均采用电子格式。竞价人须在竞价书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竞价书上传至“高新区小型工程电子交易系统” (http://gxq.ztbyun.com/index.html)。
6.3 逾期上传的竞价书,发包人均不予受理。
6.4 竞价书开启时间同竞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
7. 联系方式
发包人:宁波国家高新区颐养院
联系人:夏老师
代理机构: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舒波路9号嘉恒广场B座10楼
联系人:朱宇超、陈懿倩
电 话:0574-87727358、1325096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