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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重要节点户外广告牌采购安装及通途路(聚贤路-东外环)景观提升项目(外立面整治及绿化改造)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8 阅读数:97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重要节点户外广告牌采购安装及通途路(聚贤路-东外环)景观提升项目(外立面整治及绿化改造)已由甬高新经【202169号、甬高新经【202112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国家高新区自然资源整治中心(宁波国家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招标人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通途路(聚贤路-东外环)

建设规模:项目改造范围包括通途路(聚贤路-东外环)北侧沿线及中央绿化带,全长约1700米

项目总投资:2079万元

招标控制价(或最高投标限价):3910597元

计划工期(或服务期限):15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建筑物外立面整治、绿化改造等工程的施工及保修服务(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3.3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有效期内;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3.5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完成信息录入。

②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登录“高新区小型工程电子交易系统”(http://gxq.ztbyun.com/index.html)网上投标系统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所有投标文件均采用电子格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 “高新区小型工程电子交易系统” (http://gxq.ztbyun.com/index.html)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 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高新区分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74-87909128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鄞州区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5楼504室

联 系 人:肖玮、任倩、金星星

电  话:0574-2783157818668299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