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创苑路(江南路-甬江大道)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已由宁波国家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甬高新经[2022]5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高新区财政安排,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国家高新区自然资源整治中心(宁波国家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招标人为宁波国家高新区自然资源整治中心(宁波国家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3696万元,限额设计3206.88万元,建设规模:道路改造长度约1400米,包括对车行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的改造提升,雨污水管的修复,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的改造提升等,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国家高新区GX03地块,南至江南路,北至甬江大道。
2.2招标范围:方案(含方案深化)设计、初步(含扩大初步及概算)设计、施工图设计。
2.3服务期限:总周期30日历天,其中方案(含方案深化)、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概算)设计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
(二)项目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投标人单位的市政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2年2月、3月、4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三)其他:
3.5投标人及其拟派主设计师须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登录“高新区小型工程电子交易系统”(http://gxq.ztbyun.com/index.html)网上投标系统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所有投标文件均采用电子格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 “高新区小型工程电子交易系统” (http://gxq.ztbyun.com/index.html)。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 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高新区分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国家高新区自然资源整治中心(宁波国家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
联 系 人:蒋工
联系电话:0574—8791379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0楼1003
联 系 人:陈麒麟、徐升阳、王政、梅月娣、毛旭君
电 话:0574-88103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