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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项目(一期)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重启)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7 阅读数:173

1.招标条件

梅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项目(一期)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区财政安排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招标人为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东嵘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约181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5983万元。一期计划实施项目红线东侧和北侧,用地面积约933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153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322平方米,新建门诊综合楼、后勤楼、门卫及地下室,并设置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地点:东至规划道路,南至枫香路,西至规划沿河绿地,北至红松路。

2.2招标范围:本项目5台电梯,包括供货、运输、装卸、保管、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保修服务等。

2.3招标控制价:1180000元

2.4交货地点:招标人书面指定地点

2.5交货期:接发包人书面通知后60日历天内供货完成;安装工期:接发包人书面通知后60日历天,并满足发包人施工进度要求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并通过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配合发包人确保获得“宁波市建筑工程结构优质奖”

2.7安全要求:合格,并配合发包人获得“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电梯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项目涵盖本项目要求,许可参数达到本项目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

3.2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电梯安装单位)必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修理,许可子项目涵盖本项目要求,许可参数达到本项目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是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联合体成员仅限电梯安装单位。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

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代理商参与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电梯品牌或者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电梯品牌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予以拒绝。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委任书。

3.6本项目电梯须为同一品牌【餐梯除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登录“高新区小型工程电子交易系统”(http://gxq.ztbyun.com/index.html)网上投标系统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415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4717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所有投标文件均采用电子格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高新区小型工程电子交易系统”(http://gxq.ztbyun.com/index.html)。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5418900分。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高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北楼10楼

联 系 人:周老师

电  话:0574-87908003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东嵘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翔云路100号科贸中心东楼504室

联 系 人:钱良杰、洪莹莹

电    话:0574-87186265